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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
2020年10月30日 22:41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点击:[]
  1. 做好实训室的安全工作,是搞好教学、科研的保证,各实训室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充分重视安全工作。

  2. 每个实训室都要设置安全技术岗位,该岗位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问题,要立即提出防范建议,以得到迅速解决。

  3. 各实训室要根据本实训室的工作特点,结合本制度制定详细实施规则,明确责任,并落实到人。

  4. 工作时间不准嬉闹,不准带小孩进实训室。

  5. 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维护和使用,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随意离开,启动和停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 各实训室要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安全、防火、防盗、保密工作。

  7. 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齐全,并存放固定位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

  8. 实训室内严禁吸烟。

  9. 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重视废气、废水、费油的处理,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性的物品,需专人负责保管。对易发生危害的物品,要有明显标记,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10. 下班前,要检查水源、切断电源、关窗锁门,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11. 非因公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

  12. 外单位人员进入实训室,须事先报告相关教学单位或经学院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13. 配合院保卫部门,每学期对实训室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4. 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1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者,实训室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训操作,对由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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