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学院党政群团、直属机构干部职工密切联系基层,充分发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作用,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党政群团、直属机构联系教研室(实训室)和学生班级制度,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我院党政群团、直属机构干部职工转变作风、密切联系基层、密切联系实际的重要举措。做好党政群团、直属机构联系教研室(实训室)和学生班级工作,有利于我院党政群团、直属机构全面了解掌握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每一位党政群团、直属机构干部职工都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结合本部门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育人作用,配合各基层教学单位切实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工作,营造严谨、务实、勤学、进取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二、职责任务
学院各党政群团、直属机构干部职工经常深入教研室(实训室)和学生班级,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服务教学和广大师生,促进我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促进广大学生健康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成果;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交流感情,增进共识。
三、工作内容
学院党政群团、直属机构联系教研室(实训室)和学生班级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1、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国际国内形势教育,贯彻落实学院重大决策和决定,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素质。
2、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师生关心的热点和疑点问题,并进行释疑解惑。
3、帮助辅导员、班主任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和文明班级建设,指导团支部工作,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协助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4、关心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心理困难等特殊群体,协助做好排忧解难和帮扶工作。
5、协调关系,化解矛盾,预防并协助处理师生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四、方式方法
1、各党政群团、直属机构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深入所联系教研室(实训室)参加教研、实训活动,掌握教学实际情况,了解和帮助解决教职工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深入学生课堂、宿舍、食堂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了解所联系班级学生的专业学习、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心理健康以及班风学风等情况,指导和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2、利用学生党、团支部和班会等组织形式,开展讲座、报告和辅导,指导解决学生中带有普遍性或典型性的问题。
3、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师生对学院和党政群团、直属机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交流感情。
5、通过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及时与师生进行沟通和交流。
五、联系点的确定
教学单位名称
党政群团、直属机构名称
机械工程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团委、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
动力工程学院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管理处、卫生所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人事处、校企合作交流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工会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处、质量管理处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党委宣传部、财务处、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公共课部
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图书信息中心
工业中心
院长办公室、科研处
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为每个党政群团、直属机构确定1个教研室(实训室)和1个班级作为联系点,其中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和图书信息中心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办公室由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科研处由机械工程学院确定学生班级联系点。由于学生班级每年有所变化,由各二级学院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进行一次调整。各联系点确定及调整情况及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工作要求
1、每学期至少1次深入所联系教研室(实训室)调研或参加教研室活动。
2、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学生班级的班会、团组织活动等,并指导工作。
3、每学期至少安排1次时间深入所联系学生班级的课堂、宿舍。
4、每学期至少安排1次时间与所联系学生班级的学生谈心一次。
5、建立联系点工作记录和备案制度。各党政群团、直属机构每次深入联系点工作都要做好相关记录,并在年末将记录情况和工作总结交党委组织部备案。
七、组织实施
1、各党政群团、直属机构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本部门联系教研室(实训室)和学生班级工作落到实处。
2、各党政群团、直属机构要认真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党政群团、直属机构联系教研室(实训室)和学生班级记录表》,联系教研室(实训室)和学生班级工作内容、时间、地点要详实,措施要具体,效果要实在。
3、党委将联系教研室(实训室)和学生班级的工作情况纳入党政群团、直属机构及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八、组织机构
学院党政群团、直属机构联系教研室(实训室)和学生班级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负责。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