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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2020年10月30日 23:04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点击:[]

1、油库是学院重点防火部位,油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易渗漏、易于聚集静电的特性,油库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系数的保障能力。为了加强油库的安全管理,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合于轮机中心油库的安全管理。

3、油库必须贯彻“积极预防、确保安全”的原则,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预防工作。

4、所有人员进入油库内,绝对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发火物品和易燃物品,严禁使用非防爆移动通讯设备。

5、油库门应处于锁闭状态,非工作需要禁止无关人员私自进出油库。

6、油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拉电线。

7、油库内储存的桶装油,地上应放置垫桶物,如有漏桶,需及时处理。

8、油库区域要有明显的禁火警告标识,库内油品应有明确的标牌,注明油品名称、特性及数量。库内要保持清洁整齐,秩序良好,油品的接收及使用应做好详细的记录。

9、油库内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资,禁止乱拉电线和乱接电气设备。

10、油库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固定位置,属于灭火专用,禁止挪作它用。

11、油库专用消防器材需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防止失效,如发现数量不足或损坏情况,应予以及时补充或更换。

12、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油库内油泵、油管及油阀的流向及分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便一旦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处理。

13、油库区域内禁止动火作业。

14、定期对油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如无法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上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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