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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顶岗实习学生的教学环节成绩认定的规定
2015年01月21日 10:51  点击:[]

学生提前顶岗实习期间,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环节可根据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工作鉴定情况及完成任课教师指定作业的质量进行认定,具体办法如下:

1、提前顶岗实习的学生应持实习单位证明函,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提前实习申请表》,经系审查和系领导审批后方可离校(申请表交系办留存)。未经批准而离校的,按旷课处理。

2、实习期间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训环节可根据学生实习总结、实习单位的评价由负责实训教学环节的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定

3、实习期间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程必须通过试卷考核,由课程任课教师根据试卷考核情况和实习单位的评价综合评定。考核由任课教师组织,实习时间不满8周者,必须返校参加期末正常考试,实习时间大于8周的,或其它由于实习单位原因,确实不能返校参加考试的,可以异地实施考核;没有考核试卷的理论成绩一律以0分计。

4、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期间工作的评价及理论课考试试卷,必须在当学期最后两周前,一并上交到学生所在系,否则学生课程成绩以“0”分记载。学生所在系将试卷及工作评价转给各课程任课教师,课程任课教师在期末认定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5、本规定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教务处。

  教务处                      201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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